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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與DBU合併?學者:如電器設備沒裝保險絲

引用「2020金融趨勢關鍵議題-國際資金趨勢對我國國際金融制度之影響分析」內容

2020/8/29 上午 08:30:00

蘋果日報/萬千華/台北報導 

為建構台灣成為台商資金調度中心,金管會打算放寬OBU業務,其中有部分聲浪認為,不如取消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讓DBU與OBU融合為一。對此,學者認為,只要台幣還不是國際流通主要貨幣,貿然合而為一,對匯率及整體金融環境的衝擊相當大,就像「電器設備沒裝保險絲一樣危險」。

「境內關外」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 OBU)制度在台灣已施行多年,期間雖然業務範圍經歷了多次調整,但開戶者身分必須為外國法人或自然人的基本要求皆未曾改變。

今年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了開放以外幣授信為目的台資企業開戶的做法,引起了各界關注未來是否會配合國際資金回流母國的趨勢,在OBU進行更多的開放措施。

金融研訓院副研究員賴威仁研究發現,國際資金回流母國之趨勢正在形成,主要是各國逐步推動CRS共同申報準則,以及國際防制洗錢、資恐組織要求各國金融監理機關查核存放於紙上公司資金的來源等因素,國際資金逐漸有回流營運總部母國,或是其他具有實際營運行為國家的趨勢。

再者,也由於此類紙上公司具有顯著的遞延繳稅行為,傷害所得來源國家的稅基,各國對於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的課稅要求,變得逐漸嚴格。

國際法令趨勢變動之際,各國對於其企業存放於海外的資金,大多鼓勵資金回流以利管理;對於企業而言,既然存放於海外紙上公司無法達到避稅目的,則資金逐步回流母公司,已變成一個既定的趨勢。

然而,以台灣為母國的企業,倘若資金回流馬上就會面臨到投資標的不足的問題,再加上目前台幣供給仍屬於寬鬆的情況下,如何控管這些回流資金使其在台灣能有更大的投資、理財空間,就變成了必須解決的一道難題。

為了放寬OBU業務,金管會針對也規劃以三個階段開放。第一階段是開放以外幣授信為目的台資企業開戶、第二階段是開放台商外幣存款帳戶、第三階段則是參考新加坡亞洲美元(Asian Currency Unit, ACU)的制度改進現行境外金融的做法。

賴威仁指出,從金管會的OBU放寬業務的三個階段來看,第二、第三階段都必須牽涉到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的修訂,或有論者質疑,既然金融要開放,何不整個取消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讓DBU、OBU融合為一,或許才是更全面的開放方式?否則區分DBU、OBU將帶來法令與租稅的套利空間。

賴威仁認為,取消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或許是一個長期目標,但絕非短期目標。最重要的原因在於目前台幣並非國際流通主要貨幣,台幣與其他國際主要貨幣仍需透過台北外匯市場來轉換。倘若取消條例,大額資金將遊走於台幣和各主要外幣之間,對於匯率及整體金融環境的衝擊相當大。

他舉例,就猶如裝上電器設備但沒裝保險絲一樣,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因此,除非台幣已經達到一定程度的國際流通,否則短期間條例仍應繼續施行,但可以開放較大的空間讓資金在DBU與OBU間流通。(萬千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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